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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通用条款

1. 目的

下述销售通用条款详细规定了 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及其客户在 NOVINOV EUROPE 进行的一切商品销售、各类服务和其他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

因此,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提供任何服务,即表示买方无保留地接受本销售通用条款。

消费者是指为其商业、经营或职业活动以外目的行事的自然人。明确仅适用于企业客户的条款不适用于消费者,任何约定均不得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强制性权利。

2. 价格

网站向消费者显示的价格以欧元计价并包含全部税费。适用的配送费用将在确认订单前单独显示。面向企业客户的报价或要约如有明确说明,可按不含税价格列示。

配送至欧盟以外地区时,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或承运人可能征收关税、进口税或清关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在付款前已明确包含,否则应由客户承担。

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价格的权利。但公司承诺按订单登记时所示价格为所订购商品开具发票。

3. 折扣、返利与预付款

所列价格包括 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基于其经营业绩或买方承担某些服务而可能给予的折扣和返利。对于特殊订单,将要求买方支付预付款。

4. 提前付款折扣

提前付款不享受任何折扣。

5. 付款方式

订单或发票可使用下单时或报价中向客户提供的付款方式支付:

1. 在线使用银行卡支付,或通过我们的合作伙伴 Stripe 发送的付款链接支付;

2. 根据下单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银行转账;

3. 通过汇票支付。

6. 企业客户逾期付款

本条仅适用于企业客户。自发票所列到期日次日起,无须事先催告,逾期付款将按欧洲中央银行最近一次再融资操作适用利率加十个百分点计算罚金,且不得低于法国法定利率的三倍。

上半年适用的利率为当年 1 月 1 日有效利率,下半年适用的利率为当年 7 月 1 日有效利率。

罚金以尚未支付的不含税金额为基数,自到期日次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

任何逾期付款的企业客户还应依法支付 40 欧元的固定追偿费用。如实际追偿费用超过该金额,novinov europe SAS 可在提供证明后要求额外赔偿。

7. 因违约解除合同

对于企业客户,如违约在正式催告后十五日仍未纠正,novinov europe SAS 可依法解除合同。对于消费者,任何因不履行义务而产生的暂停、解除或其他后果,仅可依照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实施。

8. 所有权保留条款

在全部价款及附加费用付清前,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保留所售商品的所有权。因此,若买方进入司法重整或清算程序,novinov europe SAS 公司有权在司法重整、司法清算或其他集体清偿程序中主张取回已售出但尚未付款的商品。

9. 交付

产品将按照付款确认前显示的配送方式、价格和时限,送至客户下单时填写的地址。客户应确保该地址准确且可正常投递。

对于消费者客户,novinov europe SAS 应在所公布的日期或期限内交付商品。如未注明日期、期限或另有特别约定,最迟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完成交付。如发生延迟,消费者享有《法国消费者法典》第 L. 216-1 条及其后续条款规定的救济,包括在法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

面向消费者的商品,其灭失或损坏风险仅在消费者本人或其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实际取得商品时转移。

建议客户在收货时检查包裹状况,并尽快通过 hello@novinov.eu 向 novinov europe SAS 报告任何异常。此举不限制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或法定合格保证。

10. 撤回权与退货

消费者客户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十四日内享有撤回权,无须说明理由。如同一订单分批交付,该期限自收到最后一件商品或最后一批商品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应在期限届满前,将下方示范表格或任何明确表达撤回意愿的声明发送至 hello@novinov.eu,或邮寄至 NOVINOV EUROPE SAS, 8 bis rue Abel, 75012 Paris, France,以行使该权利。

发出撤回通知后,商品须最迟在十四日内寄至:NOVINOV EUROPE SAS — Returns, 8 bis rue Abel, 75012 Paris, France。注册地址不接待公众,因此不接受当面退货。

因改变主意而退货时,消费者承担直接退货运费,不收取重新入库费。对于存在缺陷、到货时损坏或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客户联系售后服务后,退货费用由 novinov europe SAS 承担。

消费者可在确定商品性质、特征及正常功能所必需的范围内检查商品。仅当商品贬值源于超出上述必要范围的操作时,消费者才承担相应责任。

《法国消费者法典》第 L. 221-28 条规定的撤回权法定例外仍然适用,尤其是按照消费者要求制作或明显个性化的商品。网站销售的标准 novifil 产品不属于该例外。

11. 退款

消费者有效行使撤回权后,novinov europe SAS 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最初的标准配送费用,最迟不超过公司获知消费者撤回决定之日起十四日。

novinov europe SAS 可将退款推迟至收回商品或收到商品已寄出的证明之时,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消费者最初选择高于标准配送价格的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予退还。

退款将使用下单时相同的付款方式,除非消费者明确同意使用不会产生任何费用的其他方式。

12. 撤回合同示范表格

仅在您希望撤回合同时填写并发送本表:
收件人:NOVINOV EUROPE SAS, 8 bis rue Abel, 75012 Paris, France — hello@novinov.eu
本人特此通知,我决定撤回关于购买以下商品的合同:
产品及订单编号:
下单日期/收货日期: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日期:
消费者签名(仅在纸质寄送时填写):

13. 法定保证

消费者享有《法国消费者法典》第 L. 217-3 条及其后续条款规定的法定合格保证。卖方对自交付之日起两年内出现的不合格承担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救济方式免费使商品恢复合格。

客户还享有《法国民法典》第 1641 条及其后续条款规定的隐蔽瑕疵保证。上述法定保证独立于任何可能提供的商业保修。

如需主张保证权利,客户应联系 hello@novinov.eu,并提供订单编号及问题说明。

14. 不可抗力

如因《法国民法典》第 1218 条所指的不可抗力导致 novinov europe SAS 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适用于消费者的强制性保护规定除外。

15. 个人数据

为处理订单、付款、配送及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个人数据,将依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及网站法律声明中的说明进行处理。客户可发送邮件至 hello@novinov.eu 行使其相关权利。

16. 投诉、适用法律与管辖权

如有任何投诉,客户可发送邮件至 hello@novinov.eu,或致函 NOVINOV EUROPE SAS, 8 bis rue Abel, 75012 Paris, France,以寻求友好解决方案。

本条款适用法国法律,但不影响消费者享有的任何强制性保护。消费者可依据适用的法定管辖规则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仅在法律允许的企业间争议中,方可约定由巴黎商事法院管辖。本中文译文仅供参考;以法文版本为准,但不影响消费者居住国适用的任何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

  1. 销售通用条款

关于我们

novinov europe SAS 在法国研发创新型生物基材料与产品,服务于 3D 打印和塑料加工行业。
作为生态转型的积极参与者,novinov 致力于保留现有生产方式,同时将生物基产品融入其中,并保持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我们充满热忱、经验丰富且跨学科的团队,今天就为明日世界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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